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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都:副县长“诈尸”让问责沦为儿戏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08月12日05:55  南方都市报

  事情搞到现在,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名官员了:河南省泌阳县副县级官员王新科,2010年3月其副县长职务因当地矿难被免掉———这样说是有根据的,因为2010年3月22日的新华社报道曾确认“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王新科已被免职”,而河南本省媒体《东方今报》当时也曾报道称该名官员“已被就地免职”。但南都记者发现,王新科此后仍然一直以“副县长”的身份部署工作和出席活动,并在近期兼任泌阳县政法委书记,报道一出,舆论哗然。

  被免职的副县长,原来一直还是副县长。这样直白的表述已经有点让人在内心很难转过弯来了。更不要说,在报道刊出后的时间,围绕这么一个相对简单的官员职务问题,同一个部门接连给出了多个完全不同的回应。8月8日,泌阳县委宣传部官员对媒体表示,该名官员确实被免过,只是最近才刚刚复出,不仅复出,而且身上又多了一个县政法委书记的头衔。无论是免职还是复出,都经过了县人大,履行了正常程序。时隔仅一天,新说法出来,该副县长居然从未被免过——— 当时媒体报道的“免职”只是口头宣布,并未履行“下文”这样的正式程序,而后一种说法也在8月10日得到上一级组织部门官员的证实。

  云里雾里,绕来绕去,各种不同的说法像极了一堆反复无常的车轱辘话,而稍作细心分辨会发现,表面读来充满矛盾的说法,有一个始终被坚守的底线,从未逾越——— 那就是,无论该名官员是否被免过,也不论现在是重新任命还是一直无名分地工作着,所有的一切都是符合规定的,也走了该走的程序。涉事机构最希望搞定的,不是一个副县级官员之前是否被免过的掌故,而是要让公众相信,一级地方组织即便是在这些前后矛盾的说法中,也依然从来没错过。言外之意其实就一点:衙门里的人事,岂能轮到尔等外人多嘴多舌?

  熟悉官场门道的人应当知道,中国官员配享两套职级分类,一边是可以被免掉的职务,一边则是不会被轻易摘除的级别。即便职务被免掉,还有一个不影响福利待遇的级别为官员保底,即便是“副县长王新科”被免职,还有一个副县级的官员王新科矗立在那里,工资分文不少,待遇丝毫未变,闲着也是闲着,顺带替组织分忧,分管个把领域的工作,在人家看来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。

  更何况,当地最新的说辞说得明白,当时的免职只不过是口头说说,并未走程序。而且在那个必须有人出来承担责任的当口,王新科同志被选中作为媒体报道中被“就地免职”的人选,也算名誉上受了不少委屈。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,才有了“处分还没有到期”就加持县政法委书记的补偿。

  曾有媒体用“拆出人命的地方,官员果然个个还在”作为标题,揭出一个让人“透心凉”的现实:免职已经成为官员“避风头”的代名词,当不得真。而此次河南泌阳的副县长“诈尸”,留给愣头青媒体和屁民们的教训,可能也只有一个,那就是下次再听说官员被免,可是“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”的,不见鬼子不挂弦儿,不看到正式任免文件不算数。即便是看似不痛不痒的免职,也得提高警惕,防止虚晃一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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